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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顶压供水设备 消防气体顶压给水设备中消防气压水罐是储水部件,其有效水容积要求3m3。气压水罐均采用补气型气压水罐。该类设备靠大型气压水罐提供10min消防初期用水量,不设消防泵组,只设有消防稳压泵组。主要不同在于气体顶压设备采用高压气瓶组储存消防工作时的动力气源,动力气源与气压水罐分置,当消防指令到达,启动顶压系统向气压水罐输入满足消防工作压力的压缩气体,将罐内消防用水置换排出,消防用水以恒压状态供给消防部件。
气体顶压供水设备 日常稳压泵工作时将水送至管网和气压水罐,当气压水罐内液位达到设定值上限时,补水泵停止工作。压力不足时补气系统工作,当压力升至稳压上限时,停止补气。通常系统漏水原因造成管网压力下降,由液位控制器控制稳压泵启动补水;系统气量缺失由压力控制器控制补气系统(空气压缩机)启停补气;这样气压水罐日常能做到气液平衡,压力与液位互锁。当发生火情时,消防信号输入,气体顶压系统工作将动力气源减压释放,均匀充入气压水罐里将水顶入消防管网,向管网提供不少于10min的消防用水。
气体顶压供水设备 高层建筑消防供水常采用气压罐来代替高位水箱,满足10min消防初期用水量,但往往选用普通气压罐要 占据较大空间。我公司生产的DLC系列气体顶压消防给 水设备是以GB50015-20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84-2001《自动喷水 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为设计依据;以GA30.1-2002《固 定消防给水设备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消防 气压给水设备》、Q/IFNM 9-2004《气体顶压消防给水 设备》为标准生产的新型固定灭火装置。